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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环科技(68803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环科技”、“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 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 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按 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 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 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 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 事人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 或违背承诺事项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公司业 务情况,对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 作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依照相关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 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 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 则等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 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查,督促公司规范执行内控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 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 息披露制度,审阅了信息披露文 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 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 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 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 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公司不予 更正或补充而应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的情况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 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股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 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 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 承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 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 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 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 查,不存在前述应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的情况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 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 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 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 《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 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 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 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 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 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
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 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346.2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7,975.94万元,公司呈现亏损的状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131,922.67万元。公司尚未实现盈利,主要系公司专注于大数据与云基础平台、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数据开发与智能分析工具等基础软件领域研发,坚持“自主研发、领先一代”的技术发展策略,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成长期,在研发、销售及管理等方面持续投入较大,公司目前的营业收入规模相对较小,尚未形成突出的规模效应,不能完全覆盖各项期间费用及成本的投入所致。
公司未来能否保持持续增长,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需求、技术更新迭代、公司自身发展战略、人才储备、市场开拓能力等内外部因素影响。如果未来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市场需求出现下滑、行业竞争加剧、不能顺利开展研发活动并形成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或服务,公司的营收、净利润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对公司资金状况、研发投入、业务拓展、人才引进、团队稳定等方面造成影响,未来能否扭亏仍有不确定性,无法保证短期内实现盈利或进行利润分配。
(二)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持续投入资金需求较大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包括研发费用和开发支出)为26,247.41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0.65%,研发投入规模占比较高。由于大数据基础软件产品具有技术壁垒高、研发周期长、研发投入大等特点,需要大量的研发人员、时间和资金投入。随着行业中新技术的涌现,尤其是AIGC引领的新的技术和产业革命,公司正在加速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前沿技术构建产品护城河,巩固技术方面的先进性,持续的研发投入可能导致公司盈利周期相对较长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为20,396.09万元,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4.90%,销售费用占比较高。公司产品和服务面向的行业领域众多,包括金融、政府、能源、制造、交通等,需要持续投入资源建设销售队伍进行相关垂直行业的市场开拓、客户挖掘和生态体系构建。公司在报告期内通过组织架构优化、费用管控升级等措施,已实现销售费用同比下降13.25%,但若公司收入增长不达预期、重点行业市场渗透未达预定目标、新产品开发或商业化进程受阻,较高的销售费用规模可能对公司的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2024年度,主要系受宏观经济影响,客户在采购决策上更为谨慎,招标时间点较往年出现后置,且验收流程耗时延长,致使公司整体收入确认时间延后,进而导致公司收入下降、亏损扩大。报告期内,公司提高运营效率,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同比减少。随着大数据基础设施和AI基础设施的进一步融合,公司持续在大数据和AI工具投入研发,研发费用同比略有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和客户信用管理,项目回款较去年同期显著改善。
公司专注于分布式技术、数据库技术、编译技术、数据云技术等基础软件领域的研发,始终坚持“自主研发、领先一代”的技术发展策略,注重技术研发的前瞻性。自2015年以来,公司已在关系型分析引擎、流处理引擎、容器云技术、数据云服务、多模型数据的统一处理技术等诸多领域实现多项技术突破,引领行业技术发展。
公司坚持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大数据软件产品在数据存储管理层、计算引擎层、编译器层、资源管理层实现了统一重构,在大数据核心基础软件领域实现对国外对标企业产品的替代。自成立以来,星环科技大数据基础平台自底向上研发了核心组件,逐步脱离了国外开源大数据框架的束缚。
围绕数据集成、存储、治理、建模、分析、挖掘和流通等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各个阶段,公司研发了一系列软件产品,包括大数据与云基础平台、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数据开发与智能分析工具等软件产品、软硬一体机产品及相关技术服务,实现“一站式”数据管理解决方案。
随着公司业务定位由数字基础设施提供商进一步延伸至AI基础设施企业,报告期内,公司推出星环知识平台TKH,可以统管企业AlInfra算力、语料、模型和应用,为客户提供端到端的全套AI解决方案。
随着大数据应用的普及,以及公司产品的不断研发推广,终端用户群体保持快速增长。公司作为大数据基础软件产品提供商,产品化程度较高,不局限于某一行业,可以快速在不同行业实现广泛布局。公司自主研发的先进技术和大数据全周期解决方案能力成功满足了各类客户多个业务场景的需求,得到了众多客户的认可。
公司自成立以来,围绕自研的大数据基础平台,公司发展了包含系统集成商、独立软件开发商、软件开发工程师、高等院校等一系列活跃参与者的“生态”闭环。
多年的生态建设为公司培养了一批优质的开发者以及合作伙伴,扩大公司产品品牌影响力,助力我国大数据行业生态建设,也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在公司建立的“生态”中,公司拥有数百家项目合作伙伴,超过上千家的终端用户已采购公司产品,覆盖金融、政府、能源、交通、制造业等多个行业。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选用育留”人才管理体系,重视员工的能力建设和职业发展,促进员工与企业同创共赢,为业务发展输送优秀人才。优秀的核心团队以及完善的长期人才培养机制为公司建立了较高的人才壁垒。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0,000.00万元,具体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Kaiyun官方网站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止2024年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元浩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16.7863万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范磊、吕程、佘晖、上海赞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直接持有公司606.8626、151.9779、86.9515、753.7589万股股份。除孙元浩、吕程外,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已开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截至2024年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一多获授予限制性股票3.0797万股,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获授予。
上述人员直接持有的股份2024年未发生减持,也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形,上述直接人员不存在违反减持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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